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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学校
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教通〔2008〕256号

 

各市州教育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发〔2008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请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建设等部门参加;各学校要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市州教育局、建设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除部属、省属本专科院校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安全排查;部属、省属本专科院校校舍安全排查以学校自查为主。

三、抓紧落实。各地、各有关高校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起来,利用暑假期间认真组织实施,并于820日前将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分别报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省教育厅和省建设厅将就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省教育厅联系人:黄星亮        电话:07314715487

省建设厅联系人:张传领        电话:07312212616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 省 建 设 厅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教育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发〔2008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建设厅(建委):
  2008512,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强烈地震。地震造成不少中小学校房屋倒塌,造成灾区师生重大伤亡,校舍及仪器设备损毁严重。为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建设等部门联合,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以及辖区内的中央部委属高校,下同)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学校的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此次排查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改造加固。各地教育和建设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检查本通知落实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迅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教科书和各级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在当地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
  三、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科学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突出以人为本,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力争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综合防御能力。
  四、高度重视,统一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请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切实保证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要在91日前报教育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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