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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上报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的通知》(教发司〔2008〕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范围。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数据统计和文字材料整理;各高等学校(含部属院校、省属本专科学校、各高职院校以及民办高校)单独上报统计数据和文字材料。
二、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文字材料整理工作。为统一报表口径和格式,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的具体要求,我厅设计了系列表格(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认真填报;同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教育部规划司通知要求整理好相关文字材料。
三、请各单位克服困难,结合前阶段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所做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8月31日前将数据调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上报我厅。
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联系人:黄星亮
联系电话:0731-4715487 传真:0731-4720794
电子邮箱:jytcjc@126.com
附件:1、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上报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的通知
2、各类学校校舍现状及开展排查情况表
3、各类学校校舍年代分布情况及建筑结构分布情况表
4、各类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及维修加固投资情况表
附件下载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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