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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审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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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审批类)

2004-06-16 21:32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下放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等活动审批权限的通知》(教育部教外综[1999]31号第一条)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中、小学校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申请人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请单位的正式报批文件;
2、夏(冬)令营学生名单和带队老师名单;
3、境外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4、夏(冬)令营的具体日程安排;
5、参加夏(冬)令营的学生家长同意函。
(二)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受理人员。
电话:0731-4714936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受理回执,注明受理时间、办结时限;
(2)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和申诉渠道;
(3)需补充资料的,将补充资料清单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受理时限
即时
二、审核
(一)标准
        1、境外接待单位为相关院校,而不是旅行社;
2、日程安排合理;
3、学校制定纪律要求和安全措施,有生活老师或任课老师带队;
4、所有拟出国学生均征得家长同意。
(二)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处长。
(三)岗位职责和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
(四)时限
2个工作日
三、审定
(一)标准
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
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厅长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的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不同意意见,并退国际交流处。
(四)时限
4个工作日
四、告知、发文、归档
(一)标准
1、通知申请人应及时、准确。
2、制作文书规范、有效。
3、留存归档的文书材料应齐全、规范。
(二)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和权限
1、按审定意见制作文件。
2、将办理结果及相关文书资料及时通知申请人。
3、汇总、归档相关文书材料。
(四)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责任追究:
根据责任人过错过失、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追究办法。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调离岗位、责令引咎辞职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等。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即时受理的;
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一次性开出告知文书处理单的;
3、在受理、审核、审定、发文等环节中无故拖延时限的;
4、不按程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
5、在审核、审定等各个环节中,责任人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6、利用职务或者工作的便利,索取或接受审批对象礼金、礼物以及高档娱乐活动的;
7、审批后,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审批监督:
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471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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