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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审批类)
2004-06-16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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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依据:《关于下放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等活动审批权限的通知》(教育部教外综[1999]31号第一条)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中、小学校 审批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申请人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申请单位的正式报批文件; 2、夏(冬)令营学生名单和带队老师名单; 3、境外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4、夏(冬)令营的具体日程安排; 5、参加夏(冬)令营的学生家长同意函。 (二)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受理人员。 电话:0731-4714936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填写受理回执,注明受理时间、办结时限; (2)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和申诉渠道; (3)需补充资料的,将补充资料清单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受理时限 即时 二、审核 (一)标准 1、境外接待单位为相关院校,而不是旅行社; 2、日程安排合理; 3、学校制定纪律要求和安全措施,有生活老师或任课老师带队; 4、所有拟出国学生均征得家长同意。 (二)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处长。 (三)岗位职责和权限 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 (四)时限 2个工作日 三、审定 (一)标准 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 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厅长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的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不同意意见,并退国际交流处。 (四)时限 4个工作日 四、告知、发文、归档 (一)标准 1、通知申请人应及时、准确。 2、制作文书规范、有效。 3、留存归档的文书材料应齐全、规范。 (二)本岗位责任人 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和权限 1、按审定意见制作文件。 2、将办理结果及相关文书资料及时通知申请人。 3、汇总、归档相关文书材料。 (四)时限 1个工作日。 审批责任追究: 根据责任人过错过失、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追究办法。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调离岗位、责令引咎辞职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等。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即时受理的; 2、对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一次性开出告知文书处理单的; 3、在受理、审核、审定、发文等环节中无故拖延时限的; 4、不按程序审批或越权审批的; 5、在审核、审定等各个环节中,责任人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6、利用职务或者工作的便利,索取或接受审批对象礼金、礼物以及高档娱乐活动的; 7、审批后,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审批监督: 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731?471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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